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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龙洲路以南农用地使用权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6-23 00:00:00

伦教龙洲路以南农用地使用权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现就伦教龙洲路以南农用地使用权竞价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合格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GDZF2021-30

二、用地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地址

期限

总面积(亩)

标底价(人民币 元/亩.12个月)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01

伦教龙洲路以南农用地使用权

伦教龙洲路以南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6个月

227.88

 1500元/亩.12个月,租金每两期递增3%

5

 

备注:

(一)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6个月,签订协议后的6个月为免租期。

(二)范围及土地现状:伦教龙洲路以南地块,面积约为227.88亩,仅为土地使用权,土地现状为裸地,出租方按土地现状交由承租方。

(三)免租期约定:

1、土地现状为裸地,土地使用过程中需要的相关临时水电、排水、消防等生产辅助设备均由承租方自行投入。

2、承租方需对使用的土地进行一定的整理,达到耕地土壤标准后才能进行耕作。

3、协议签订后,在实施土地平整前,承租方需先对土地周边进行通透式的围蔽。若日后使用过程中围蔽出现破损的,承租方需及时进行修复。 

(四)使用规则:

1、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于种植粮食作物(玉米、薯类)、棉、油、糖、蔬菜等且每年至少种植一造粮食作物。承租方必须按不低于90%的比例,在2022年10月31日内将地块土壤质量整备达到耕地土壤标准,将地块恢复为耕地。如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将地块土壤达到耕地标准的或无法提供有行业资质的土壤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证明的,按3000元/日标准处罚,经出租方督促,承租方拒绝配合或整改仍不符合标准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此外,承租方应维持承租范围土地保持水浇地或旱地性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转租或转包、分包。

2、对于地块范围内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的基本农田部分,应维持其原有的农业生产结构,需调整农业结构的,应调整为粮食生产类型,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水产畜禽养殖等其他农用地生产类型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类型,不得建设农村道路,不得实施非农建设。

3、各类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由承租方负责出资建设,有关要求:田间机耕路宽度不得超3米,不得硬化建设;排灌渠宽度不得超过1米,电房、泵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间;蓄水池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个;农业看护房不得超过15平方米/间,实行单层、分散式建设。其他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必须在出租方指定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建设要求必须符合各级有关设施农用地的政策规定和高速公路安全控制线建设要求,并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4、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买卖或搬走地块范围内的泥土和树木(包括出租方前期的填土及铺路的砖头泥沙等),否则承租方必须对出租方按卖泥土或树木所得利益三倍(或以上)作出赔偿,对地块恢复原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承租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将土地收回,地块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种植必须小量移动泥土或地块内树木需要迁移的,承租方必须依照法规要求,报相应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承租方如需进行土地平整,需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请,平整后标高不得高于周边地块标高。土壤质量应达到耕地土壤标准,并提供有行业资质的土壤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明;低于耕地土壤标准的,须对土壤进行整治,直至符合耕地土壤标准。土壤检测和土壤标准应符合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政策规定。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开展新增耕地恢复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等工作,恢复为耕地后,涉及的耕地指标归出租方所有。

6、因地块外围与公路相邻,承租方如需进行土地平整或各类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建设,需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相关条例的要求执行,如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地块内高压塔10米保护范围内禁止大型开挖。

7、承租方须于中标后十五日内提交土地使用(耕作)方案及设计图给出租方,方案应明确各地类分布情况、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包括机耕路、排灌渠、电房、泵站、蓄水池等的建设需求,并提供矢量数据。方案及设计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一经同意后不得私自调整,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五)承租方如要变更法人或者股东,须经得出租方同意,变更后的法人或股东必须执行变更前协议条款规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竞投人需提供农业种植相关资质或具有和农业相关范围的营业执照;

3.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竞投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价方式:明标,每次举牌为每年/每亩价格增加50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方式,对标的年租金进行竞投。

五、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

六、现场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应当在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竞投人若为独立法人机构: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农业种植相关资质或具有和农业相关范围的证明材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八、交易其它条件:

(一)出租方因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土地协议使用期限间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进行建设的,出租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按出租方的要求完成撤场。出租方在收回地块后,按照承租方实际使用期限并扣除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等),不计利息退还剩余当期部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但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补偿地上临时建设物及附属设施的价值。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撤场,则出租方可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占用期间按当期日租金的3倍计算占用费,同时出租方有权依法执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由于清场收回土地涉及的费用全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将追索承租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承租方充分知悉并接受本地块作为储备用地存在被随时收回的风险,除退还剩余部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额外补偿或赔偿,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租方进行土地整理时,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及地下管线。协议使用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顺建发〔2012〕81号)、《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佛山市顺德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7〕74 号)等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地块围蔽、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不得恶意破坏耕作层,不得对龙洲路以南沿线乔木擅自砍伐、破坏;不得在地块内进行垃圾焚烧;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承租方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三)除本协议约定的租用土地范围外,承租方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享有追溯一切损失的权利。

    (四)地块交付时间及方式: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后,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费用,承租人方自行负责平整土地及设施的投入,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在使用期间,与租赁土地相关的税费由承租方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由承租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1)承租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只有农用地使用权,若承租方擅自转租、转包、买卖(转让)、弃荒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开垦,出租方有权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在承包期内,土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用途。(2)若承租方利用租用土地或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恶意破坏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则出租方有权扣减或没收协议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土地权属证明、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使用要求。

(七)出租方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八)本地块内顺德区基本农田补贴归属出租方所有,水稻田生态补偿、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由承租方依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其他农业生产补贴原则上按照政策补贴对象划分,政策补贴对象为承租方(经营方)由其依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并享受政策补贴,其余归属出租方所有。

(九)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协议。

九、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十、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2年6月29日24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并把协议递交到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核对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一、竞投环节

(一)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竞投文件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二)竞投时间:递交竞投文件时间截止,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开始竞投。

(三)竞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二楼区土储党员活动室。

(四)独立法人机构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五)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六)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872056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6492

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电话:0757-26624166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文海西路龙光尚街1座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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